也许现实就是太少人能够逃脱这“七宗罪”,电影中情况亦是如此,除了Morgan Freeman扮演William。自称接受神指派的John在所谓“替神行道”、“为人赎罪”之后死于“嫉妒”,但却是以牺牲Mills(Brad Pitt)无辜的妻子为代价,实在是对John自己的嘲讽。Mills因为妻子的死,“愤怒”之下成全了John的自我嘲讽──嘲讽自己的自我聪明、嘲讽对神的旨意的曲解,如果神的旨意原本不是扭曲的话。最终,也促成了“愤怒”的惩罚──Mills的被捕。其实,电影中的凶手也在告诉其他人,即他的愤怒和Mills的愤怒实际上没有不同。John因为对于堕落世人的“愤怒”导致了其残杀犯了这七宗罪的人,包括牺牲无辜制造自己的死。Mills同样因为无比“愤怒”而杀了John──一个绝对该杀的人。但谁又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呢?是Mills?还是John?也许“死”并不意味着赎罪或者解脱,这又恰是Mills一直持受的信仰。似乎只有William明白,无论任何人,不管是站在道义或是权利的角度,还是站在所谓“神”或其他的角度,谁都没有权利去剥脱别人的生命。以暴制暴,只会纵容更大的暴力
七宗罪:1995,极度过寓的评价!内容批判!有部分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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