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不写东西了。
以前总说,有些事一定要记录下来,这样以后才有的怀念。时过境迁,懒散的连提笔的勇气都快失去了。感谢黄黄。让我想把这份情怀写下来。
这不只是想写给和平饭店或者向发哥致敬的一篇文章。也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已忘了源头在哪里。昨天七嘴八舌的说起属于我们这代人的经典。从周杰伦说起,这真是个复杂的存在。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二,他的七里香满大街都在放,他几乎是所有的偶像。那几年正是他如日中天的时候。到了高中的时候,许嵩慢慢火起来。有些人开始倒戈,很不幸,我也在其中。尤其是上了大学之后的这几年,周杰伦是真的老了。他的歌已经不像七八年前一样随随便便便能四处传唱。问起00后的孩子,他们已经不听他的歌了。可是,我们也大了。我们也开始明白了,谁才是一个时代,谁才是在我们青春里留下色彩的那个人,谁才是那个一两句歌词就能让我们泪流满面的人。
然后,我们又从从83版的射雕说起,说到金庸先生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说起古龙的陆小凤、、楚留香、孟星魂和李寻欢
和平饭店时个杀手开的给被追杀的逃难者的庇护所,他以自己的声名担保这些人的安全。
一个杀手为什么要开一个保护被杀者的饭店呢,而且他是在杀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手下包括妻子之后。
关于片头的大屠杀,片尾交代了原因,是由于几个兄弟勾结他的妻子背叛了他,或许是由于对自己最亲近的人的背叛使这个一个不可一世的杀人王突然转变,从一个杀人者成为一个保护者。
杀人王说,当你杀一个两个人的时候,你是个杀人犯,当你杀了成千上百个人的时候,你就成为了英雄。他在村子里偷了红薯,被一个男人抓着打,他杀了这个男人,接着他又杀了另外追来的7个男人,这以后,他在村子里要什么便有了什么,当他离去的时候,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孩子要追谁他。从此他开始了杀人魔的生活。
和平饭店十年以后,当年他一时错念放过的那个痞子,纠结了一班马贼,设计层层圈套,用个妓女,让杀人魔破了规矩,受尽屈辱,让他十年里的兄弟在生死面前背叛了他。他的名义是,为那些十年前死去的兄弟报仇。
纵观杀人魔的一生,彻底的失败了。前半生杀人纠结的兄弟,到头来背叛他了,后半生
周润发身上兼具古典与现代的侠气,说他的“侠”是现代的,他演绎的“小马哥”,风流潇洒、霸气外露的英雄形象已经是影视经典;说他的“侠”是古代的,是因为一部另类电影——《和平饭店》
韦家辉的《和平饭店》透露着一股浓浓的西部片气息,估计是为了打入好莱坞市场所做的努力:驰骋的马扬起黄沙,穿着汉族服饰的人在饭店里大碗喝酒,手里握着长枪和大刀;发哥头戴礼帽,身披大衣,里面还有吊带。这部香港的西部片尽管画面是美国人的影子,但是人物举手投足间都隐约含着一点中国武侠的味道。
然而
《和平饭店》第22年,个人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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